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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的教育思想

关键词:董仲舒,景县,广川,教育思想     我要发布新的信息

         董仲舒(约公元前179~前104),广川(今河北景县)人。西汉前期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春秋》公羊学派大师,有“汉代孔子”之称。中年收徒讲学,开始了教育生涯。汉景帝时担任博士官。汉武帝举贤良对策,他的三篇对贤良策,以天人感应神学目的论为理论基础,系统地阐述了以“德教”为核心的儒家治国之道,获得汉武帝赞许。先后做过宗室贵族易王和胶西王的相。晚年去职家居,专门著作讲学;他的著作,后人整理为《春秋繁露》一书,《汉书·董仲舒传》中载有《举贤良对策》等。  

一、《举贤良对策》中三大文教政策思想  

         董仲舒的教育主张,在他的《举贤良对策》中,集中体现在三大文教政策的建议上。这是他教育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兴办学校以广教化、育贤才  

        董仲舒认为,推行德教方针首要措施应该是兴办学校,“立太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重点应放在办好太学上。他说:“故养士之大者,莫大乎太学。太学者,贤士之所关也,教化之本原也。”这里包括两方面的办学宗旨,一是养士育才,他说:“夫不素养士而欲求贤,辟犹不琢玉而求文采也。”二是推广教化,即“渐民以仁,摩民以义,节民以礼”从而达到“教化行而习俗美”的理想境界。二者本是相辅相成的,贤才的典范作用促进习俗的改善,而教化的推广又为贤才的培养提供了广泛的社会基础。  

        关于太学的管理他主张:“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数考问以尽其材,则英俊宜可得矣。”董仲舒提出的这些原则在汉代太学中被充分采纳。  

(二)行选举以拔擢贤才  

        董仲舒注重尚贤使能。他针对当时任用官员的“任子”制和官员凭借资历递升“累日以取贵,积久以致官”的两大弊端,认为其结果“贤不肖混淆,未得其真”。据此,董仲舒主张建立常规化的选拔贤才的制度。他建议:“使诸侯郡守二千石,各择其吏民之贤者,岁贡各二人,以给宿卫,且以观大臣之能、所贡贤者有赏,所贡不贤者有罚。”董仲舒的建议为汉代察举制度的建立奠定了思想基础。  

(三)独尊儒术以统一思想  

        确立正确的、统一的指导思想是治国方针的根本。董仲舒认为秦朝之所以“十四岁而国破亡”就是因为“师申商之法,行韩非之说,憎帝王之道,以贪狼为俗”。汉初废除了秦代苛法,但由于推崇黄老无为之术,不在意识形态上有所建树,结果形成“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的思想混乱局面,统治者不能平持一统”,以致“法制数变”,官员百姓则“不知所守”。这很不利于中央集权的专制统治的。为此,董仲舒建议:“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僻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这一独尊儒术的主张,实际上是要求实行思想专制,达到以儒学统一思想的目的。这就有效地发挥了维护和巩固封建统治的作用。  

二、关于教育作用的主张  

(一)教育对人性的作用  

        董仲舒继承先秦儒家通过人的本性来说明教育作用的思想。在人性论问题上,他调和孟荀的“性善”论和“性恶”论,认为“天”创造人类时赋予了一种先验的素质,这种素质具有善的可能性,也具有恶的可能性。他认为天有阴阳,禀之天的人性中有性有情。性属阳,是仁的善的;情属阴,是贪的恶的。因此,人有贪仁二性,人性兼含善恶的要素。  

         人性中有善的要素,但这善的要素并非即是善,善的要素必须通过人为的教育,才能使它进而为善。所以他说:“今万民之性,待外教然后能为善;善当与教,不当与性。”“性如茧如卵。卵待复而为雏。茧待缫而为丝,性待教而为善。”要使性成为善,必须通过后天的教育,他认为教育的作用就在这里。  

        然而,他认为教化“为善”工作应由帝王来进行,这是上天给予帝王的责任。他说:“天生民,性有善质而未能善,于是为之立王以善之,此天意也。民受未能善之性于天,而退受成性之教于王,王承天意以成民之性为任者也。”可见董仲舒是从抬高君权的角度来论述教育作用的,把教育看做是王者必不可少的权力。  

          董仲舒明确提出了“性三品”说。他把人性划分为三品,即“圣人之性”、“中民之性”、“斗筲之性”。所谓“圣人之性”是天生的“过善”之性,这种“过善”之性的人,指的是封建帝王以及周公孔子一类人物,是其他人先天不可能,后天不可及的。天委派他们制礼乐、立法度,统治教化万民。所谓下品的“斗筲之性”,乃是“诸斗筲之民”或“小人”生而只有“禽兽之性”的恶性。这两种性都是特殊的,前者是超乎一般人之上的性(极善无恶),后者则是不及一般人而不能列为人类的性(至恶无善)。这都不能看做是一般人的性。所谓一般人的性,即是“中民之性”,或称“万民之性”,只有“中民之性”才可“名性”。这种性“有善质而未能善”,只有通过王者的教化才能成“善”,但不可以教化成为圣人。这种人指除上品、下品之外的一切人,凡已取得人身独立的人全都包括在内。这部分人是当时政治和经济制度赖以存在的支柱,也是主要的教育对象。他把这部分人说成是待王教而后善,目的是要为“任德教而不任刑罚”的治术主张,提供人性论的依据。  

(二)教育对社会的作用  

         董仲舒基于他的阴阳五行学说,提出“王从天命以从事,任德教而不任刑罚”的治国方针,认为德教能够化民成俗,从而有效地预防犯罪。他说:“夫万民之从利也,如水之走下,不以教化堤防之,不能止也。是故教化立而奸邪皆止者,其堤防完也;教化废而奸邪并出,刑罚不能胜者,其堤防坏也。古之王者明于此,是故南面而治天下,莫不以教化为大务。立太学以教于国,设库序以化干邑,渐民以仁,、摩民以义,节民以礼,故其刑罚甚轻而禁不犯者,教化行而习俗美也。”董仲舒几乎把一个国家的治乱兴废都归之于礼乐教化,政治上首先的事情就是“德教”。王者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教化。他这样重视教化的社会作用,就是要用“三纲五常”等封建道德,对人们加强思想统治,使他们“从义向善,远利止恶”,达到“变民风,化民俗,万民正”的目的。  

三、关于道德教育的思想  

(一)道德教育的内容  

“三纲五常”是董仲舒提倡的道德教育的主要内容。  

         孔子重视道德教育,提出许多德目,孟子将其进一步系统化,归并为三套条目,即“仁义礼智”,“教悌尽信”和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等“五伦”。董仲舒把信和仁义礼智加在一起,成为仁义礼智信五种常道,称为“五常”。他从“五伦”中提出君臣、父子、夫妇三种伦常,称为“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三纲五常”经过董仲舒的提倡和阐释,成为封建社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  

        “三纲”的道德教育,灌输着君权、父权和夫权的封建统治思想。董仲舒为教导人们奉行“君为臣纲”之道,即大讲忠德,提出“臣不可不忠”以及“君之所好,民必从之”的要求;他提出“父为子纲”而大讲孝德,极力发挥《孝经》之义,深表“忠臣之义,孝子之行”,要求“举显孝佛,表异孝行”,提出“孝悌者所以安百姓也”;他在申述“夫为妻纲”中,宣扬妇顺之德,大讲男尊女卑,要求妇女遵守“奉夫之命”及“为妇而助之”的教义等等。董仲舒还荒谬地用“天人合一”的理论把“三纲”之德归之于天意,他说:“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说明“三纲”之说来源于天。他还进一步宣称“天不变,道亦不变”,那么,“原出于天”的“三纲”之道自然也就随之成为固定不变的定理。由此也就把封建统治秩序宣告为神圣的永恒的统治制度。  

         对与“三纲”之德密切联系的“五常之道”,董仲舒也从理论上作了阐释,他说:“夫仁义礼知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饰也。”要“渐民以仁,摩民以义,节民以礼”,从而“使民晓于礼谊而耻犯其上”。对此五者意义分别进行阐述说:“仁者所以理人伦也”,“立义以明尊卑之序”,“尊压卑也,固其义也”。“礼者……序尊卑、贵贱、大小之位,而差内外,远近、新故之级者也”。“知”是为了“知孔之本”,使“其动中伦,其言当务”。“信”则是在于“至忠厚以事其君”等等。  

        董仲舒的“三纲五常”道德教育,为封建统治者提供了桎梏人民的精神枷锁,影响深远。朱熹沿袭此说,并将其说成是“天理”。他说:“宇宙之间,一理而已……凡生于天地间者,又各得之以为性,其张之为三纲,其纪之为五常。”清末张之洞推行“洋务”教育,要求“中学为体’,大讲“明纲”,即以“三纲”为千古不变之道,确立忠孝为立学宗旨,用以维护封建统治和抵制资产阶级新教育。  

(二)道德教育的原则方法  

1、“以仁安人,以义正我”。  

         他强调“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认为道德教育中,要养成宽于待人和严于责己的德行,要“恭自厚而薄责于人”。但是这个原则主要是针对下对上而言的,目的在于调整封建统治者的关系,起着麻痹人民的作用。  

2.“必仁且智”。  

        他提出:“莫近乎仁,莫急乎智……仁而不智,则爱而不别也;智而不仁,则知而不为也”。这里他提出德育与智育相结合的思想,指出“仁而不智”与“智而不仁”的片面性,从而提出既要强调德而又必须德智相辅以及通过智育进行德育的方法。这个原则和方法是有可取之处的。  

3.“明道”、“重志”。  

        董仲舒提出“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强调“正义明道”而反对功利,其实是要人民百姓制欲而“安贫乐道”,对于统治者则讲“德日起而大有功”,实际上他的“明道”是以维护封建统治者的最大功利为前提的。与“明道”相联系,他提出“重志”,要求进行道德意志的培养与修养。这一点是符合德育规律和心理过程的。  

4.“强勉行道”、“进善诛恶”。  

        董仲舒的“明道”并不限于只在认识道德,而是要“强勉行道”的,这种“明道”与“行道”相联系的思想是可贵的,是一条正确的道德原则。  

        董仲舒在主张“明道”、“行道”中,要求“兴善去恶”和“还善诛恶”。这可以说是在德育原则上破立兼行的正确见解,是符合德育规律的。  

四、关于教学和教师的思想  

(一)关于知识和教学  

1.知识来源——“内视反听”。  

         董仲舒认为天在创造人类时,也赋予人以封建道德。所以“天道”寓于人心之中,天道和人心相通,认识了人的本心,也就认识了“天道”。人通过内心反省,就可以体会“天意”。人的知识就是经过“内视反听”的内省过程得来的,进而达到“明善心以反道”的境界,所以他说:“内视反听,故独明圣者知其本心”。这种观点与孟子的“万物皆备于我”的神秘唯心主义思想是一脉相承的。  

2.教学内容——诗书礼乐。  

         董仲舒认为只有圣王才有可能“发天意”、“承天意”,人们学习的内容就应该是他们所制作的诗、书、礼、乐和封建伦理道德知识。他说:“能说鸟兽之类者,非圣人所欲说也。圣人所欲说,在于说仁义而理之。”他具体规定儒家的《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为教材。他说:  

          “《诗》、《书》序其志,《礼》、《乐》纯其美,《易》、《春秋》明其知。”六经各有自己的特殊作用。  

3.教学的原则和方法。  

        (1)“强勉学问”。他说:“事在强勉而已矣,强勉学问,则闻见博而知益明。”他认为教学贵在强勉努力,刻苦钻研,才能前进,才能达到“博”与“明”的境地。  

        (2)专一虚静。他认为学习必须专心一致,始终好善求义,才能知“天道”。他说:“目不能二视,耳不能二听,手不能二事,一手画方,一手画圆,莫能成……人敦无善?善不一,故不足以立身。”他认为学习要达到精深,必须虚静。他说:“夫欲致精者,必须静其形……形静志虚者,精气之所趋也。”学习时头脑要冷静,排除杂念,虚心以求,学习就能达到致精的程度。  

        (3)湛思审微,博贯多连。董仲舒要求学习必须进行思考与研讨。他屡讲“湛思”(专心致知)、“察微”(深入研究),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取得“博”而达到“明”。关于思维方法,他主张“得一端而多连之,见一空而博贯之”的“连贯”或“一以贯之”的方法,表达了逻辑推理的思想,有可批判吸取之处。  

(二)关于教师  

        董仲舒重视教师的作用。他在向汉武帝建议兴太学时,首先提出“置明师”。此“明师”善于对学生勤加了解,考问而充分发挥其才能,即“数考问以尽其才”。  

         董仲舒还提出了“善为师”的问题,要求教师有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能力,而能达到“圣化”的功力和境界。他说:“善为师者,既美其道,有慎其行,齐时早晚,任多少,适疾除,造而勿趋,稽而勿苦,省其所为而成其所湛,故力不劳而身大成。此之谓圣化。”要求教师以身作则,对学生教育要适时、适量、适度,注意受教育者的才能特长,注意从容引导,不急不缓。这是孔子与《学记》关于因材施教教学原则的继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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